劳动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08-11-22 11:27:25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一名08级应届毕业生,今年6月应聘到现在的公司,7月5号正式报到,公司安排我们到部队去培训,培训为封闭式培训。到培训一个月后即到8月8号,公司要我们签定一份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另外一份补充培训协议,协议注明,一年内辞职赔偿培训费20000元,做满一年到三年期间,赔偿5000元培训费。另外赔偿公司迁移户口费用5000元。在学校招聘时我们被告知要签订3年期合同,但并未告知培训费的事项。另外试用期6个月。户口和档案已转入公司。我想请问在试用期内,我可以离职么?是否能够不赔偿培训费,拿回户口和档案?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