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可以把我告上吗?
更新时间:2009-07-14 09:33:04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是在房地产做销售的。07年卖了一套转手房。房子是一个甲客户在建的时候交两万元定下来的,到房子交首期的时候这个甲客户以他当时定下来的价格加三万元转让费,转让给另一个乙客户。当时我是与中介人的身份写下一张收到乙客户三万元的转让费收据并附加本人身份证。现在乙客户不要那套房,他想拿回那三万元。甲客户又不愿意给还。所以他把我告上了法庭,要求我给还三万元。因为那张收据上面是我的签名而不是甲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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