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直白地问,很着急,希望你可以帮我,谢谢!
更新时间:2009-07-17 20:40:59
问题描述:
我和我男朋友计划结婚了,可他父母拿出钱给我们买房子付首付,比方60万的房子,他们付30万,但要求写上他和他妈的名字,也同意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万一以后离婚我只有1/3的房产,我认为没有保障,但他多次沟通失败,为了不和他妈起争执,那可否在房产证上写上我和他和他妈名字后,我男朋友在公证把他的1/3赠予我或者协议只要离婚他的1/3房产也归我,这样即使离婚,我也可以享有2/3的房产以做经济保障和补偿损失,可以有这样的公证吗?公证费用按照什么算?离婚了到底怎么分房产?谢谢,急!没有办法,这个社会太现实,必须为自己谋保障,当然希望大家可以不要离婚,白头到老,真的很着急,望可以帮我,以示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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