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该怎么办?能不能请求法律援助?
更新时间:2009-07-12 15:59:29
问题描述:
2006年2月到2008年4月本人受雇于某鞋厂当名仓库管理员,负责材料验收和签收。2208月5月已辞职不做,可此鞋厂拖欠某公司材料款不还,这公司用我仓库签收的第五联出货单为理由把我所在的鞋厂和我一起告上法庭。2009年7月7号开庭,这鞋厂法人代表缺席,我是名打工的,又事隔这么久,拿不出我是名员工的证据,证明我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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