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合同签订于6月9日截至目前买方只付了签订合约时的房价的一成定金,是否有权利终止买卖合约?请问那这事情的责任谁应该由谁负责?
更新时间:2009-07-11 11:09:04
问题描述:
本人经由中介出售了一套2手房,由于合同签订于6月9日截至目前买方只付了签订合约时的房价的一成定金,按照合约上所注明应于签订合约后30天内完成买卖合约。7月10日我按照合约上去咨询中介公司为何到现在仍然未收到其他款项,中介商表明买方贷款经由(担保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因为过程中遗漏了资料交由银行,所以银行尚未核发买方的买房贷款,声称仍需要10个工作日才能完成贷款。我想请问律师如果10日后买方的贷款未能发放,我是否有权利终止买卖合约?请问那这事情的责任谁应该由谁负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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