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是有点痰没有关系,院方并没有重视,可以告吗?
更新时间:2009-07-11 01:45:19
问题描述:
我岳父53岁有一年的高血压史,今年06月25日22点左右突发脑出血.与26日01点左右进入县医院.当日10点做了脑部微创手术,术后病人病情较为稳定,而且慢慢有了意识.但从没有醒来过,就这样的情况下院方在07月03日09:10左右没有与家属细谈病人病情和家属同意就将病人的心电监护仪撤走,10:00点又将呼吸低压氧撤了.这期间除了一般护理没有医生来看过.21:0点我发现病人呼吸不对叫值班医生来看,她说是有点痰没有关系,23:00护士量体温39.5度(主治医生曾说过病人体温在38度多属正常,但到了39度或以上就危险了)院方并没有重视,23:20肌肉注射复方氨基比林2ml,23:30t体温39。6度(23:30这个时间段我没有见有医生或护士来护理)23:50我发现病人呼吸困难而且嘴角有点泡沫,叫值班医生来看。她便吩咐护士吸痰。04日00:00护士先给病人开了低压氧就去拿吸痰器,00:03吸痰器拿来又忘了吸痰管就去拿。就在护士走出病房的时候病人停止呼吸。可以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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