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受害人是被打诱发心脏病,且耽误最佳抢救时间,会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09-07-09 17:12:20
问题描述:
6月29日受害人被亲戚贾某以打工为由从陕西宝鸡骗到江西南昌,7月1日受害人知道自己被骗到传销窝点,从这时开始,传销人员开始给受害人灌输传销思想,劝受害人加入该组织,受害人不同意。从29日开始受害人人身自由被限制。7月3日下午,贾某回寝室见受害人无法忍受传销思想的折磨,欲打算从窗户跳出逃走(当时,受害人住在二楼,窗户被改造过,无法正常打开),被其同寝室从事传销人员拉下,随即,贾某被支开到门外,一段时间后,贾某给寝室内头目李某打电话询问情况,李某称,被害人欠收拾。几小时后,贾某进入寝室,发现受害人已经躺在地上昏迷不醒,身上衣物被换过,额头上有伤,接着贾某连同传销组织的另一头目、同寝室的另一男性将受害人送往医院抢救,抢救完之后,医生称:“你们送来的太晚,人已在半小时前死亡”,随后医院开出的死亡证明是受害人 因心肌哽斯死亡,医生建议做进一步尸检,随后受害人被贾某等人私自做主送到火葬场将尸体火化,然后头目交代贾某让其将骨灰带回宝鸡解决这件事情,并且交代贾某回家后就说是因为听到父亲病重心脏病突发死亡。现在受害人家属对受害人死亡原因产生怀疑,在江西南昌报案,要求江西警方立案侦查。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