钥匙该不该给她?我们又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09-07-13 01:05:31
问题描述:
我母亲现独居天津市河西区一单元内,此单元为伙单,两家共住一个单元,独厨结构,居室和厨房为独用,厅及厕所为公用。对面房主进了监狱,其他人也一直联系不上。由于年初对面厨房下水道突然跑水,我们就将对面门打开,以便房管站给换管道,修完后又用自己的锁头给锁上了,因此我母亲就有对面居室的钥匙。就在今年3月份,我家楼附近邻居A带着B找我母亲要对面房的钥匙,邻居A和B是战友关系,B自称是房主的朋友,说是房主在监狱里委托B给交房费,邻居A现在要用这个房子。当时我母亲没给钥匙,后来他们又来了几次,最后老人也禁不住他们说就给了对面居室的钥匙,说好不给单元门钥匙,A来拿东西,我母亲给开单元门。但是A把东西搬来以后隔三差五来捣乱,找我母亲要钥匙。就在今年4月20日,我母亲出去买菜,A来推自行车发现家中没人,就用脚踹开了单元门,我母亲打110报警,派所受理案件,我们提出的要求是首先让她修门,其次她干扰我们生活,让她清东西,不许再进我们单元。但是到现在也没有任何结果。我们应找那个部门反应问题才能给出我们合理的答复呢?我们该不该给她单元门钥匙呢?我们又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如果给了她钥匙?我们又保证自己屋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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