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该怎么判
更新时间:2009-07-08 11:47:58
问题描述:
我有个朋友因为在5月4日他正在新钢检查站上班,有人买了废钢筋用假手续从他这里出厂,事后他发现后那人就给了他2000元他就没追究,第二天用同样的情况出了一车,前后两次他收了4000元,在5月11日时由这伙人盗窃被公安抓获,他们组织说了赶快在规定的期限内有问题的交待问题,争取宽大处理,在组织的要求下,他在提前交待的规定下,他交待了那天的问题,也承认了错误,非常后悔,希望组织能够宽大处理,事后在公安机关退赔了14000元(4000退款10000保定金),现在公司待岗至今也不知道怎么处理?如今消息众多,说要开出厂籍又说要上法院还有可能被判,我想问有没有这么严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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