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只是按照购房合同上的姓名办证?是否意味这个房子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另做财产公证吗?
更新时间:2008-11-20 10:39:09
问题描述:
请问本人现已自购房,但房屋需要到明年年底交付。目前贷款合同及首付款均由本人支付签定。假使我在交房前办理了结婚手续,该房房产证上是否就必须变成两人的名字?还是只是按照购房合同上的姓名办证?另,如果结婚证在房产证之前领取,是否意味这个房子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我是否只要凭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发票、贷款合同(有公证)即可证明该房屋在婚前偿还的房屋款属于我本人呢?还需要另做财产公证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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