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滞纳金问题
更新时间:2008-11-20 14:02:52
问题描述:
我卖房子给别人,当时签订了一份统一的合同外,由于合同上关于银行贷款的发放没有写确切的日期,我额外要求下家写了份承诺书给我,上面大致内容是,下家承诺10月31日将一笔款支付给我(其实这笔款是下家申请的贷款,按正常情况在10月29号就该放款的),如果到期没有支付给我,下家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数量作为滞纳金给我,后来碰巧赶上房贷调整,贷款延期发放,我是否能够依据当初他写的承诺书要求他支付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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