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赔偿
更新时间:2009-07-04 10:22:48
问题描述:
你好。各位律师。 我本人从2004年进公司,工作了五年,后因身体不好休息了一年,到2008年8月1号正式上班,上班后公司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直到现在快一年了。现公司经营状况不是很好。我现在如果辞职的话,可以要求公司给双倍工资,到8月1号正式满一年了。请问假如我在公司超过一年后,(比如还是在没签订合同的状况下做了十四个月的话),能否可以要回以前所能得到的那些双倍工资?养老保险在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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