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任老公和他前妻离婚后又住在一起一段时间,当时打欠条的是男方。我们协议有法律效益嘛?
更新时间:2009-07-04 04:48:13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现任老公和他前妻离婚后又住在一起一段时间,当时所有工资都交回去,而且从父母家中借了6万元和前妻买房,当时打欠条的是男方。她们离婚协议上孩子暂时由女方抚养,对方付抚养费每月为500元。现男方和我结婚了,女方来要抚养费,由于以前买房男方出了6万我们想在抚养费上扣完再说,但女方不认。上月女方又以断绝父子关系威胁我们,叫我们签协议。意思是现在孩子归女方,一切费用女方负责与男方无关系,断绝父子关系。协议我们签了,一月以后她又反悔要来拿抚养费,我想请问,我们协议有法律效益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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