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医生是否有责任
更新时间:2009-07-08 21:25:18
问题描述:
我是2007年在衡阳附属一医院治疗甲亢,服用碘131不到两个月就出现甲低的状况,就去衡阳检查了,主治医生就开了3个月的药,要我吃了再去检查,由于医生没有告诉我这个甲低的严重性,我吃完药感觉好就停了药,直到2008年9月份的时候就出现很严重的病情了,我就去当地的医院去检查是甲低引起的,是碘131引起的并发症。
我本想把甲亢治好,不料治出了更严重的病,我问过很多专业人士有可能是医生没有把握好碘131的用量,过量而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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