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矿工作九年,到仁人公司签合同,也不给一个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
更新时间:2009-07-03 12:56:37
问题描述:
我叫任**;1989年2月**集团招工,在三矿工作九年,经合同满1989年2月返乡务农。2006年3月份**宏夏一建二部招工,工作两年,挂了公伤,2008年1月份被宏夏一建二部解除合同,2008年3月份,宏夏一建六部招工,在9月份宏下一建六部归**寺家庄公司接管,到仁人公司签合同,需体检,体检结果说我患有职业尘肺,停止工作,至今不让上班,也不给一个说法,最关键,2007年在矿务局机场医院拍胸片,查尘肺,当时片上就有问题,二部隐瞒,不告诉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有公伤和职业病史的是不可以解除和同的。望各级律师帮我讨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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