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离婚后,我能再诉讼主张财产分配不公,或男方有隐瞒的情况下,能提起诉讼吗?
更新时间:2009-07-03 12:05:54
问题描述:
我与前夫共同生活了十一年,育有一子,现四岁多了。去年,前夫强烈要求离婚,因为他喜欢了一个十九岁的小姑娘。我一直希望他能回头,希望他能在离婚后悔过,回到我和儿子的身边,所以,我同意了他的离婚要求,因为他是法律工作者,懂一些法律,我是一点都不懂了,他说以调解的形式离,我就同意了。离婚调解中,规定房产,汽车都归男方所有。现在,离婚已经三个月了,前夫与19岁的女人离婚后就住在一起。我现在没等到他回头,很后悔当初没咨询律师,没有维护自己和儿子的权宜,请问,我还能重新就财产分割请起诉讼吗?法律能维护处在弱势的我的权宜吗?据我所知,他还有股票和基金未在离婚调解中列出,我还有机会赢得财产吗?因为,我想接回儿子,与儿子好好地生活下去。谢谢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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