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情该怎么办?求救!
更新时间:2008-12-14 12:25:45
问题描述:
大概半年前,我去一邻居家串门;正好遇上他们家里在吃饭。盛情之下我也和他们一起吃了一顿饭。不料,饭后所有人员出现食物中毒现象,包括他们家人(后查实为他家自己做的食物中不小心混入农药所致)。经过医院的抢救及治疗终于脱离危险,捡回一条命。现在邻居家居然把我起诉到法院,说我自愿去他家自愿吃的饭(而且说还有我签过字的笔录,我确定我没有签过此类的笔录),要求我返还住院期间他们垫付的医疗费用。
我应该怎么办?我还没起诉他们呢他们反而倒打一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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