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不出面,委托办理
更新时间:2009-07-05 12:57:0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离婚时由法院判决离婚,财产是有律师协调的,有协议书为证。现南方拖欠我109万元离婚后的生活费迟迟不给,多次打电话,不接电话,接了就骂人。要不就是永远的没钱。现我该怎么办才能收回我应得的生活费?南方是生意人,有门店,有车,有豪华住宅。男方地址是:山西临汾侯马市区。我本人现在外地。离婚后出来的,现在河北,邢台暂时租房居住。证据有律师协商的离婚财产证明,双方都以签字按手印已有两年了。想委托您办理收回这份生活费?您看有把握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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