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得付全部的责任?
更新时间:2009-06-29 08:09:49
问题描述:
当天早上10:00许,我于邻居家黄**一同前往晋江市陈埭镇找工作,到那11:30分许,在我姐姐那吃了饭,呆了一会。差不多2:00从晋江市陈埭镇回家,到了洪濑直奔我朋友家,在他那边吃了晚饭菜回家。差不多6:00从他家出来,直接回家。后来在南安市梅山镇明新村路口发生了這起两轮摩托车相撞的事故,当时,我前面有一辆小车缓缓的前进,我于是想从它傍边超过,当我正好超过那辆小车的时候对方从右边横穿过来,我车的前部分撞到了他的车把左侧,当我看到他的时候,距离以不到2米,就这样,我们两辆车就撞上了,车向前滑了差不多2米,四人都受了不同程度的重伤。发生事故后,我翻身大声的问路人“這是哪?”他们跟我说“明新村路口。”于是我自己打了一个报警电话,交警2分钟随后就到。随后将我们四人送往医院抢救!其中一人在抢救后的一个礼拜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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