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那时没有《劳动法》,在签订合同时就没有劳动保障这部分内容。我想让单位给他进行补偿(社会保险)
更新时间:2009-06-28 14:01:20
问题描述:
我岳父于1988年和云南省罗平县罗斯林场签订了用工合同,至今一直在罗平县罗斯林场工作,但那时没有《劳动法》,在签订合同时就没有劳动保障这部分内容。在2006年罗平县罗斯林场又签订了《农民工劳动合同》在这个合同中,必须为我岳父参保社会五大保险。
从1988年9月1日至今我岳父一直在云南省罗平县罗斯林场工作,只签订过上述两份合同,但云南省罗平县罗斯林场从未为我岳父参保过任何社会保险,我岳父今年58岁了,不能参加社会保险了,我想让单位给他进行补偿(社会保险)单位承担的那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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