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9-06-27 11:42:59
问题描述:
07年购期房一套,交了首付,拿到了收款收据,但是,一式三份房屋买卖合同却没给我一份。
因楼座上方有高压线,开始说三个月就解决,结果两年了,该楼因此成了烂尾楼,开发商说高压线是不可抗力的因素,他们没有责任,可退房,但不赔损失。后来我们得知,这座楼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买的房子不受法律保护,为了损失不再扩大,我退了房,追回了首付款和部分利息(按09年定活两便计率),要是换同类三期房,每平米要加300多元,我提出
1、按原价换房或按涨价的差价赔偿损失;2、按07年利率赔偿利息;3、承担已付房款不超过一倍的赔偿金。请问:我的要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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