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丢失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09-06-26 19:32:4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在2008年12月8日我在公司财务领取增值税发票一份,邮寄给客户,我当时是填好快递单据交给公司前台的,她负责邮寄。我于2009年1月20日离开公司,但是这几天公司突然告诉我客户没有收到发票,发票丢失,但是前台那里没有邮寄单据了,我现在没有办法证明我是交给前台了。请问我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离开公司时我已经做好工作交接,而且公司时在5各月之后才通知我发票丢失,公司是不是有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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