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样维权?
更新时间:2009-06-26 15:36:21
问题描述:
2007年我以1620元/平方米预订商品房一套,不久开发商帮我换了一栋,当时这栋房价未订,开发商我交了预定款6万元,收据上主名XX栋楼,XX号,2个月后这栋房价1900元/平方米,我决定不要,要求退款,开发商说不要退,别说1620元/平方米,零头我也不要了.以后我先后两次找开发商要求退款,,他都说不要退,去年房子交付使用,开发商没有及时给我房子,说问题放在最后解决,后来他们未经过我同意把我预定的房子卖了,直至现在未退定金.我认为这是否构成欺诈,我认为开发商不应该涨价,未经买方同意擅自处理房子应该弥补我差价损失或按合法民间贷款利率月息2分付息.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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