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骗取多余房租不还算诈骗吗
更新时间:2009-06-25 19:33:15
问题描述:
王某和刘某合租一间两室一厅的房子。合同是王某和房东签订的。王某现在要搬出去,但合同并没有到期。王某想把她住的那间转租给我。每月400.六月初,我一次性交给王某1200元三个月房租。王某和刘某共同在收条上签了字。六月四号,王某搬走了。我搬进去住了。
到了六月底,该向房东交下一个月房租时,还在房子住的刘某突然带着东西失踪了,打电话给王某,王某说她把钱给刘某了。打电话给刘某,她说钱还在王某那里。两个人都不承认。我只好自己交了房租。我报了警,警察说这是欠钱行为,不是骗钱行为。不能立案。
律师,我想问的是,这到底够不够成诈骗行为呢,如果不是诈骗,那我怎么要回我的钱呢。一千块左右的钱,值得打一场官司吗?诉讼费得多少钱呢?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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