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力偿还债务。是否该对合伙债务承但责任?该承担何种责任?
更新时间:2009-06-25 20:33:16
问题描述: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期间向童借款8000元,后经营失败,因此经合伙现在财产折价2000元清偿部分债务,尚欠部分约定一个月内由甲、乙、丙各向童支付2000元。一个星期后,丙病重住院,花去大量的医药费,无力偿还债务。童转而要求甲、乙各向其支付3000元,甲、乙二人则以债务已分割为由拒绝承担原约定由丙支付的2000元,童于是以甲、乙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问:1甲、乙是否该对合伙债务承但责任?如果是,该承担何种责任?为什么?2如果甲承担了3000元债务,可否向乙或丙追偿?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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