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理赔合理吗?我只能接受吗?
更新时间:2009-06-26 14:45:53
问题描述:
我于6月1日晚带孩子外出就餐时,在饭馆内孩子被工作人员意外烫伤。急就近于南二环武警医院入院治疗。
孩子在学校办理了中国人寿险。
在入院后第四天向保险公司报了案。被告知不在指定医院只赔付第一天的费用,或者转到指定医院。
武警医院不在保险公司指定之内。客观条件下孩子还属于危险期,不可能转院。
在此期间总共入院7天,费用不到3000元。出院后自费继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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