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的退休金应当劳动保险处承担;劳动保险处说因为社会保险当时单位欠缴,请问我这25个月的退休金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更新时间:2009-06-23 13:31:15
问题描述:
我应于2005年4月退休,但因所在单位欠缴社会保险所以没能及时办理。随后单位开始改制。
单位从2006年3月开始改制,直到2008年4月才改制完成。
自2008年5月正式办理退休至今,单位只给我补偿退休金到2006年3月,而2006年4月至2008年4月共计25个月的退休金无人承担。
单位说保险已经补齐,拖欠的退休金应当劳动保险处承担;劳动保险处说因为社会保险当时单位欠缴,所以这部分退休金应当单位承担。
请问我这25个月的退休金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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