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方应不应该赔偿死者的债务问题,孩子的抚养该怎么办,精神抚慰金如何计算
更新时间:2009-06-23 09:27:1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一中年男子今年45左右,是农村户口。在金沙乡的一条岔路骑摩托车向公路上行驶时在公路的右侧被一现代车高速从右后侧撞上当场死亡,现场的轿车刹车痕迹达到51米,死者有摩托驾照,初步认定肇事方付全责,但现在的责任认定还没有出来。但是肇事方有保险,有交强险,且三者的赔付额度为20万。死者的家属患有精神病,没有生活来源,并且有两个未成年人一个17岁,一个13左右,上初中;并有死者生前从银行贷款买牛的24万元债务未还上;很凄惨。
请问律师:如果打官司,走法律程序的话,受害方应该从哪几个方面去要求赔偿?或者说 1 肇事方应不应该赔偿死者的债务问题,所依据的法律是什么;2 其患有精神病的爱人应该获得多少赔偿,适用的法律是什么;3死亡赔付的标准是依据什么原则,所适用的法律是什么;4 孩子的抚养该怎么办,按照什么标准赔付;5 精神抚慰金如何计算,适合的额度是多少呢。恳请您能在百忙之中帮忙分析一下,万分感谢!
因为肇事方财大气粗,根本就不重视此事,不予理睬。我是看不过才出手相助一下,口碑相传您也是个伸张正义的好律师,所以肯请您相助,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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