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建房转让
更新时间:2009-06-22 16:42:59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我单位08年8月集资给职工建楼房,当时单位与我签订的合同规定不得私自转让住房。2009年2月,我将自己的一套集资房转让给外单位的付某,转让协议已签订,协议中没有规定违约金,只有我本人的签字而没有我妻子的签字,转让费4.5万元和房款8万元已经交付给我,合同规定竣工后交钥匙并办理房产证,现在房屋还没有竣工交付使用。请问律师,(1)我是否可以终止合同?(2)如果我要终止合同,即将转让费退还,房屋所有权归我,是否要承担违约金?是否还要承担赔偿金?如果要承担则可能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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