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负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09-06-21 21:17:44
问题描述:
说明:山东路为东西向路,双向8车道(其中机动车6车道),人行道与机动车道有绿化带隔开。正阳路为南北向路。事故发生地路口为丁字路口。
事件经过:上午10点,我开车由东向西在山东路行驶,行至距山东路与正阳路交叉口红绿灯80米处时,看到一自行车由北向南横穿马路,当时该自行车车头已过道路中央双黄线,见对面行来一辆轿车后,突然掉头反方向避让,因我当时在中间车道行驶,看到该自行车掉头后迅速往右打方向,但终因反应不及,车头左前部挂到了自行车后轮。车停住后,我的车头已紧贴路边绿化带,自行车倒在我车身左侧。事后,交警勘察,事故发生地离前方路口斑马线50米,我的刹车距离10米。另外,我未超速。
请问律师: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是全部、主要、次要、同等还是毫无责任?请律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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