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医院“医疗事故”
更新时间:2009-06-21 21:04:17
问题描述:
2009年5月18日上牡丹江市**医院做全身检查,做完后,医生从CT片子中,看到有三处小阴影(不确定是脑出血),建议做核磁共振确定病情,经排队两天后,才做核磁共振,做后人昏迷(医生又做一次CT才说是脑出血。但和上次CT比三处小阴影明显圹大)。后送入重症监护室,7天后送入普通病房。人清醒,开始病情好转,3天后肺部出现炎症,3天后肺部出现2次感染炎症(并做气管切开,上呼吸器)。7天后,肺部炎症开始好转。次日,肾部开使出现肾功能退化,并出现全身浮肿。8天后开始出现便血并出现血块,2天后病情恶化,在2009年6月20日23点30分逝世。
一,医院方面承认有错误,但拖延时间。
二,需要怎么确定医院有责任。
三,赔偿损失怎么确定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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