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单位的法人代表在北京,要申请劳动仲裁,请问县级劳动仲裁部门可以受理吗
更新时间:2009-06-22 21:44:40
问题描述:
我是农业**银行江西省峡江县的一名男员工(工人编制)。今年54岁了,根据中国**银行人事管理制度(*发行字[2001]107号文件)规定(该文件在北大信息网可以查到),我明年3月份就要退休了,可是根据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男要满60岁才应该退休。现在我想问一下律师像农发行这样的行业规定它合不合法?如果不合法我应当怎样去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农发行的法人代表又在北京,假若要申请劳动裁是否要到北京的劳动仲裁部门去申请?我很希望有哪位好心的律师给我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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