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务派遣合同,但劳务派遣公司未与被派遣人签订用工协议。被告的主体应该是谁?
更新时间:2009-06-20 20:30:05
问题描述:
我单位雇用一名炊事员,已工作23年。从08年起,我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务派遣合同,但劳务派遣公司未与被派遣人签订用工协议。一个月前我单位因此人年龄已近60岁及工作过失等原因,决定辞退此人。但此人却将我单位告至劳动仲裁,要求我单位给予经济赔偿。请问此人要求经济赔偿是否合理?被告的主体应该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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