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方妻子,肇事方现在不管病人,我们该如追求公平和正义,维护自身应有的权利?
更新时间:2009-06-20 15:06:47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交通事故受害者,对方驾驶昌河车和我骑摩托车碰撞,对方无驾照和行驶证,且为黑车,在转弯时撞我在我应行驶的路面,报警后,由于肇事方其两舅为省公安厅处长、省警校校长从中作梗,致使事故认定书反到成我方主要责任。由于我们均为农民,事发后对方无任何伤害,我们只顾救人,忽视现场保护,肇事方妻子,电话咨询其妹(武威交警队工作)后,极力破坏第一现场,挪动机动车和摩托。我方现在腿三处骨折,进行骨复位和植骨手术,肇事方现在不管病人,也出钱看病,找交警队也搪塞,说我方要付主要责任,勘察现场说也没有拍照,事实,交警队当时到现场距事发5小时,也拍了破坏后现场,现在说没有拍照片。我们该如追求公平和正义,维护自身应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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