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会改变抵押权顺位?
更新时间:2009-06-19 22:38:25
问题描述:
最高额抵押是对一定期问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抵押权顺位怎么确定?例如:丙向甲、乙二银行分别借款80万元和50万元,且都对同一房产进行最高额抵押担保登记,甲先办理最高额抵押担保登记,经甲银行同意,在该房产的价值大于对甲所担保债权的余额,由乙进行再次抵押登记,未超过其余额部分。如果甲在借款收回后,在抵押期内再发放给丙贷款80万元,是否会改变抵押权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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