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还要我另交5万的质量保证金,如果不交里面的物品就归市场所有,问问个位该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09-06-17 14:36:30
问题描述:
本人是橱柜经销商于2008年4月1日租的市场店铺租期是一年到2009年3月31日到期,当时按市场规定交7个月房租市场,这7个月里含了1个月的质量保证金,后期交了6个月的。今年房租到期我就在没有交纳房租,所以市场于6月2日把我店铺门给锁了至今未开,与市场签的租定合同又不是我本人,我是营业执照法人,现在市场要收我店内财产来底欠市场房租,因为生意不好今年的房租我已无能力交纳,但里面的物品价值已超过两个月的房租的十倍,我想退场可市场要我把差的房租交上,这我可以理解,可是还要我另交5万的质量保证金,与市场签的租定合同里含了1个月的质量保证金,如果不交里面的物品就归市场所有,我想问问个位该怎么处理,下一步我该怎么做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