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抢救垫付该谁出?
更新时间:2009-06-17 09:02:25
问题描述:
我爸在5月28日上午10点多左右在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桂头镇凰村(S248线128KM)我爸骑摩托车路过。就因如此突然被一辆超重额载10吨实载20吨超重的卡车型大东风车牌为(湖南LFB751)的车,因下坡空档行驶超速又超重车无法控制直至下完坡在人群处不远顺间翻了车。就这样车内装着从韶关市仁化镇(何富发电厂)刚被废弃估计有几百度的且带有一定化学成份对人体有危害的高温炉渣倒了出来将我爸整个人埋住。为了生存我爸努力挣扎才从炉渣爬了出来。事后经诊断身体70%部位被烧伤属3度严重烧伤属病危,急需做手术。而从事故现在将17天了一直都是我们无辜受害者自费。已东借西借能去找的地方都去了都找了将所有凑回来的钱都交了,但与医院的费用远远差距一大截,病人一天将近5000元/天抢救费用。 (肇事车已买交强险和商业险)而保险公司在事后第4天收到了交警部门开惧的抢救垫付通知书但保险公司至今拒垫,说是垫付单没有责任认定,两者你推我推,就因此错过了最好的做手术期,直至今天拿到责任认定书,去找保险公司还是不肯垫付钱去救治我父亲,由于伤口感染现在病情越来越严重。保险公司应该负什么责任??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