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否医疗事故,如何追究医院责任。
更新时间:2009-06-18 10:47:13
问题描述:
病人因胃癌一年前做过胃部分切除术,于今年5月肠梗阻入院治疗,但经过20天的保守治疗无效,在5月30日做了横结肠造瘘手术,术后病人精神很好,能自己翻身,但术后2天,护士把同病房病人的石蜡油错误的注入病人体内,病人疼痛不已近30个小时,连打7、8个止痛针都不管用,导致病人病危,于是在重症呆了3天抢救了过来,医院拒不承认与石蜡油有关,说是癌症并发症,癌症是能抢救过来的吗?现在病人身体已被打垮,只靠液体维持。医院也不给好好看,就要拖到病人死去。我们多次要求复印病历都推拖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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