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索取补偿吗?
更新时间:2009-06-16 08:55:27
问题描述:
我在1981年承包村里的19.83亩荒弃废地,当时合同期是三年。合同期满后又续签十五年。到1999年才合同期满,而在98年村领导要我让17亩地出来再租给他人作虾苗场之用。当时我已种下香蕉二千几株,将近收成(价值几十万)。村领导答应如果我肯让出,将剩下的2亩地永久性给我耕种下去(每年每亩1000元),当作补偿我的损失(口头协议)。合同期满后都耕了5年,到2004年村领导(已换届)要我无条件让出耕地。我已投入资金成百万办了养猪场,土地我可以让出,但只要求作出合理的补偿。经双方协调未果,村委将我告上法庭。一审结果判我败诉。请问我权索取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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