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交通肇事罪
更新时间:2009-06-16 11:48:58
问题描述:
在2009年6月12日上午11时左右我的父亲开一辆三轮农用运输车在河南省民权县310 国道发生交通事故,致一骑自行车男子当场死亡。我父及时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交警对赶到事故现场,勘查后带走相关人员及车辆。并于当天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我父亲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但暂时未予批捕,我已填写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申请书。请问此案大致结果会怎样。细节补充:一,据我父亲同车人员说,当时为避让应行驶道上停放的联收割机若干辆,我父亲的车才在逆行车道撞上对方,但交警到现场时并未对此取证,联合收割机均已开走。二,对方六十五岁,某单位退休工人,子女均已成年成家,上有一母亲需赡养。我想了解是否达成赔偿协议及对方谅解后刑事责任可以从轻处理,另外我家近年来接连出事,曾有用于谋生的一辆三轮农用运输车被盗,至今未破案,本次肇事时车辆系出卖宅基地所购,另家中建房时还有外债五万左右未偿清,赔偿能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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