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员工赔偿
更新时间:2009-06-14 14:36:30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
你们好!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与国企A公司于2007年8月签了5年的劳动合同,结果公司于2008年12月17日破产(人民法院公告上这样写的:根据债务人A公司的申请,于2008年12月17日作出(2008)盘中民破字第1-1号和1-3号民事裁定,受理并宣告该企业破产还债。。。。)。我也不知道这是申请破产还是已经破产了。
自此之后公司停止了生产,(公司也没有说什么时候能够破产,并且说能不能破产成功都不一定)我感觉这样的工作没有意义就决定跳槽,于是在2009年3月11号向公司递交了辞职申请,但公司不同意我辞职。我在4月12日离开了A公司。
现在通过以前的同事了解到A公司已经破产(但不知道具体时间),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我还能得到A公司的赔偿吗
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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