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需要公证的法律
更新时间:2009-06-14 09:19:06
问题描述:
我是湖州一商厦店铺租户,6月11日因一只碗是放在店铺门口还是门外的问题与商场楼管产生分歧。后楼管态度恶劣并说要罚款50元(边上商户都有目睹),争吵激烈中我扔破了碗导致汤溅到楼管身上。后来过了一段时间后,四名楼管和一名保安带着一张罚款单和一张停业整顿单到我店铺中(我当时一人),我不接受单据。然后又发生争吵。争吵中相互有推攘行为。12日早晨我店铺门上贴好停业整顿纸条,并有铁链栓住卷闸门。我打110报警,在警察的劝说下楼层管理人员打开闸门。但是在警察走后,楼层管理人员剪断了我店铺的电线。与商场沟通,态度恶劣,无法沟通,并威胁我们关我们的店铺,店面到期不予续约等。按照他们的话说是只相信他们员工的话,商户的话不用考虑,都不相信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投诉无门,也不想通过不光彩的手段来维护利益,事情虽小,但我恳请尊敬的律师教我怎么使用法律的武器保护我们。
我想请问这样的事情如何使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假如需要打官司需要怎么个超作过程。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