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治疗造成不良影响,请问这样院方是否该承担相应费用。
更新时间:2008-11-16 21:47:21
问题描述:
11月14日下午15.30左右,我老公在沙平坝门诊做了痔疮切除手术,主治医生吩咐第二天早上8.30左右给伤口换药。第二日,主治医生休息,另一名医生换药后,在进行输液的过程中就发现有少量的血液渗出,告知医生后,说是等液输完后再看伤口情况,结果在输液过程中出现大出血,其情况就是裤子和床单都已被血液侵湿,再次询问医生时,给予的答复是到楼上住院部申请入院,且未做任何止血措施。等我们到了楼上住院部把入院费交了,住院部的医生说楼上医生在做手术没有足够的人手给其做手术,又吩咐我们到楼下门诊找医生,在了楼下,另一名医生以为我们是新进病人,问其情况后,得知是昨天手术的病人,便用本人很忙的借口推脱,从出血至为止血治疗,近三小时的时间,使病人大量出血,且虚脱后才给病人做腰麻,再等主治医生来了才进行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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