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个人间债权债务问题
更新时间:2009-06-12 15:53:57
问题描述:
我作简要描述如下:
A公司----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只有许XX及其老婆两人,许XX为公司法人。
不久前我以私人名义借给许XX100万运营其公司,但因其经营不善,丢下公司负债潜逃。后来我查到当地另一公司欠有A公司一笔80万的货款,于是我准备通过法院,把A公司留下的这笔债权转到我名下。(中间环节及相关转让文件这里就不详述了)
问题在于:许XX写给我的借据上只签署了“许XX”个人名字,并无A公司公章。如今,法官认为我借出的这100万只能算作我与许XX之间的私人借款,应该由许XX来偿还,而不应该由A公司来偿还。
请问,法律上有相关依据可以驳回法官的这一观点吗?(有没有办法可证明法人的债务也就等于公司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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