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签订正式和约!(已经交纳定金)
更新时间:2009-06-11 15:30:58
问题描述:
各位热心的律师:
你们好!我有个很棘手的问题,想问各位,之前我也有在这个网络上提及过。
本周末我就要去签订购房的正式合同了。(该房刚打地基,已经交纳1万定金)
一、我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权利要求开发商把口头承诺的东西写入合同么?
二、如果因和约问题未能和开发商达成购房合同,开发商是否不必归还1万定金?
三、在上海购买期房是签订《房屋预售合同》、而在常州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对于此二种格式,有无分别,按照正常流程是签订哪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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