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现金进货违法吗?
更新时间:2009-06-11 19:18:15
问题描述:
我是一般纳税人,经销几大品牌的销售业务,在进货付款时因公对公转款太烦锁且不及时,除承兑与供方要求我们用基本帐户转款的单位外,大都使用银行卡现汇转款,根据不同的供应商,有的是以我们老板中的一人办一张卡放在供应商方,有的是供方以他们区域经理或会计出纳的名办一卡,在我们需要进货付款时,就把款存入指定的卡上,供方查到款后就给我们开货,每月根据我们的进货如实开给我们增值税票,我们也根据增值税票如实入库记帐,根据现汇存款的的回单走“现金科目”减供方的往来,我知道这样做违反了现金管理条例,但我不知道违反了税法哪一条,现在税务查帐找麻烦,我不知道有多严重为?请教老师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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