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和国家的宏观调控
更新时间:2009-06-10 10:20:30
问题描述:
基于国家现在对私营企业的保护,是不是不同的地方企业所规定的工资和加班费用而不同,那么平时的加班费就不会乘以1.5倍,双休日和平时一样,国假只有2倍,算是合法吗?我听一个同事说过他们厂国假也跟平时一样,公司方称:“你去告我也不怕你,这个地方的政府就是主要靠我们厂养活的。”象这样我们广大工人还有法律可以依靠吗?这里我主要想得到的答案是,每个厂的加班费是不是平时加班按1.5倍,双休是按2倍,国假按3倍计算的,因为很多劳动人民是靠加班挣来的钱养家湖口,这个关系到我们的切身利益,望律师朋友们指条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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