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单位是自收自支性质,我的行为触犯刑法什么罪?检察机关如果认定了是诈骗,我该如何?
更新时间:2009-06-09 13:30:21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基层单位负责人,因单位是自收自支性质,年前县编委主任要调走,我组织全体人员集资了10万元,我给编委主任送去,现在单位性质变为了财政全供。现在单位有人组织要告我,说我10万元没送,而是自己贪污了,当时送礼时怕人多了人家不敢要,就我一人去了,请问:我的行为触犯刑法什么罪?检察机关如果认定了是诈骗,编委主任又不承认收了钱,我该如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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