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能否对出租人主张损害赔偿
更新时间:2009-06-08 20:52:16
问题描述:
2001年5月租了一间门面房,双方签了2年合同,后来房主借各种理由不签合同,承租方仍按月支付租金即承担约定的义务,出租方也继续接受了承租方支付的租金。并出示了租金收条,且出租方今年还提出增加租金的要求,承租方也履行了。2009年4月28日交1-4月房租时,承租人还特地问了出租人房子是否要卖,如果卖我给买下来,因为我投入了数万元的货。2009年5月我生病住院后,被告在我未知晓的情况下给房子卖了,刚出院被告就电话通知我说房子已经卖了要求我交房子,。经了解买受人就是我去医院住院包车的驾驶员,家住我店对面,双方已签约了买卖合同,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还过不了户。我认为出租人克意隐瞒房屋租赁的事实,选择承租人不在房屋内的时机进行交易与买受人串通的可能性较大,他们剥夺了承租人的权利且不是善意。请各位律师帮助解决。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