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的用房。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房屋登记手续要求俩证齐全,有转让协议,协议会无效吗?
更新时间:2009-06-07 22:23:28
问题描述:
目前是不好过户,但是由于公告期间原来的承租户没有参加竞标,现在他们以有优先权,搞到法院后认为是转让协议无效协议,国家或者地区对这些集体土地没有“严禁”用词,新的《土地管理法》也有除外说法,镇政府也是资产办、土地办、农业、财政。等镇长和县里相关人员研究并在转让申请决定上签过字的批文和经过资产评估的,后形成的转让协议也会无效吗?不会真的是无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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